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仍在銷售污染型“歐II輕卡”
最近,記者在石家莊北外環路采訪時發現,代理“躍進輕卡”銷售業務的河北盈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,把國家禁止生產的歐II標準輕型卡車降低價格后按歐III標準輕型卡車來銷售,而該公司與石家莊市車管所有良好關系,能夠保證為這些“輕卡”辦理上戶手續。這一事件讓人產生諸多疑團,“躍進輕卡”的婆家——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無視國家汽車產業法規,至今仍在生產和銷售淘汰型汽車?
當日,記者以購車人的身份來到河北盈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。在這里,記者向銷售顧問趙炎昌就購買“躍進輕卡”事宜進行了咨詢,但在關于發動機屬于歐II型還是歐III型的問題上,趙先生始終不作明確回答。
記者問其為何不能回答,他說“這個問題太敏感”,他害怕被“明察暗訪”,因為在這個問題上有的廠家被“罰大了”。記者詢問罰款額度有多高,他回答說“上千萬了”。另外他還告訴記者,國內有一家公司因為遭遇重罰而“立馬出人命了”。記者問是哪家公司引發了血案,他沒有正面回答,只是說不是南汽集團躍進公司,事情出在廣州。記者最后堅持問他銷售的“輕卡”發動機“究竟是歐II型的還是歐III型?”這時他仍然重復著兩句話,一句是“你不要管發動機是歐II型還是歐III型”,另一句是“我保證你上牌”。
從記者和趙炎昌的對話來看,躍進公司仍然在生產銷售污染型汽車,然后再用移花接木的辦法讓代理銷售業務的公司為污染型汽車上牌,繼而大肆銷往農村市場。另外,無論“躍進輕卡”的生產廠家還是銷售商,他們顯然都知道國家汽車產業政策不允許生產銷售歐II標準的輕卡,卻敢于頂風違紀,其行為顯然屬于明知故犯。
(責任編輯:張家偉)